东莞大朗律师网 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
收藏本站
 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胡正东律师
电话:13532690835

执业证号:14419200910243768

执业机构;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
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(即新城国际酒店21楼)

邮箱:939135870@qq.com

 939135870

 987103158

东莞大朗律师

新闻详情

工伤赔偿单位应承担项目有哪些

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:


1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。


2、转外地治疗的交通、食宿费。


3、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。


4、伤残津贴。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,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,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%、60%。


5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
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,经本人提出,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,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每级相差4个月),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。


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,劳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每级相差4个月),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。